首先,没有设定合理的税务管理目标。对食品制造企业来说,在经营发展中产生的各种涉税事项,一般安排财务部门负责,仅对税款进行简单核算。事实上,对集团类型的食品制造企业,旗下设有诸多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应该成立对应的税务部门或者工作岗位,明确税务管理目标,对企业未来发展进行规划,提前做好税务管理工作,而不是以税务核算为重点。

其次,税务风险识别评估机制不完善。当前部分企业未提前整理分析税务数据,无法识别重点环节税务风险。食品制造企业中的涉税类型,不仅仅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而且特殊事项除了关联交易,还有企业重组、股权交易等,由此可以得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伴随一系列税务风险。因为企业没有构建完善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在税务机关发现问题以后,通常才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所以企业很可能面临严重处罚,损失惨重。
*后,风险管理不到位。部分食品制造企业没有把税务风险管理融入税务管理活动中,内部控制体系缺失,未采用现代化管理方式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税务管理水平不高。传统的纸质凭证已经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纸质凭证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存在滞后性,并且保存难度比较大,容易引发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产生税务风险且不易被发现,给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发现的大部分税务风险也主要是通过事后“查补”的方式来处理。因为食品制造企业中部门众多,如果只是面对税务行政处罚企业还能承担,一旦出现严重的偷税漏税问题,容易让企业陷入刑事案件中,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