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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节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

时间:2026-10-25 07:17:10 点击:0

    发票管理是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更是企业纳税申报的重要依据,随着税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逐渐规范,增值税抵扣链条在全流程逐渐形成闭环。无论是采购、运输、劳务、销售等生产活动,还是办公、商务、人事、法务等管理活动,大多可以直接取得各类增值税发票,目前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开具或收取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等类型的发票,均会受到金税四期业务系统的风险监控,增值税发票的对应客户、银行开户账户、项目类别、数量、单价、金额、开具时间、抵扣情况等相关性数据实现实时收集和比对分析,一旦超出企业正常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恶意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取得异常抵税扣税凭证等行为,就会触发税务风险预警。          

                                             

    而J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一直存在着一些相对薄弱的环节和比较突出的问题,尤其是采购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存在潜在风险点。J集团从事铅锌冶炼行业,因此在采购环节其原材料主要来自两个途径,一方面通过采购铅矿、铅锌矿石进行再加工,另一方面通过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再提炼、再利用。

    在铅矿、铅锌矿石采购流程方面,J集团国内采用送货到厂、矿山自提两种方式,国外则采用开具信用证的方式。送货到厂方式为货到结算后,供应处传递信息至财务处支付款项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矿山自提则以预付款自提为主,通过发货前先预付货款给上游,然后在指定交货地点提货,运费由J集团承担的采购模式。对于进口原料通常以开具信用证方式采购,即与外方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在装船发运前,通过银行开具国际信用证给外方,外方收到信用证后发货的进口原料方式。

    在采购铅矿、铅锌矿石等原料入库后,技术标准部检验中心采样员负责对购进原材料采样、化验,按照检验流程,对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可靠性、有害物质等方面进行检验,确认J集团在采购环节从原材料的选择、供应商的选择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当实际采购产品运输到企业所在地后,化验结果与合同要求不一致时,需双方协商后,重新调整产品单价和数量并开具发票。按照J集团财务制度规定,发票应在收货后一星期内开具。但在实施过程中,因财务部门未提前介入采购环节,未能把控关键节点,采购部门通常存在提前开具发票或原材料入库后超过一星期仍未取得发票,这也导致运输、化验、入库与财务记账、资金等环节脱节,造成五流无法合一;存在材料进入生产环节,成本己计量,但增值税进项发票未取得无法抵扣,造成财税处理的脱节,增加财务部门工作负担。由于J集团采购量大,资金审批时间长,为节省时间方便业务开展,采购部门业务员常常采用提前开具发票,导致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发票作废、红冲行为时有发生,而税务部门己将此类发票异常行为列入重点监控,频繁进行发票异常操作,容易提升税务部门对企业发票取得合规性的关注程度。

    J集团因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因此每年需要从废旧物资经销企业采购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随着废旧物资行业迅猛发展,增值税发票虚开隐患持续累加。虚开发票主要有两种风险,一种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解决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问题;另外一种是为他人虚开,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借助财政返还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经过前期调查,废旧物资经销企业业务流程为:销售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一废旧物资回收经销企业,其中中间环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多为个人收废品者和小型废品站,缺乏有效税务监管,存在未规范办理税务登记,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J集团上游的部分废旧物资经销企业在收购废旧电池时虽然有真实回收业务,但是有销项发票而无进项发票,存在购销不匹配的税务风险。而企业仅凭自制凭证入账参与税前扣除,上游经销企业开具给J集团发票真实性和业务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J集团多次存在接收上游问题发票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这也触发税务部门的异常扣税凭证风险预警。随着提示次数的持续增加,J集团的风险等级也会不断提高。

    通过对J集团取得废旧电池发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上游多家经销企业存在购销不匹配,即购进、销售废旧铅酸蓄电池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无法完全匹配的情形。这部分企业仍旧属于集团合规企业名列,这也说明企业财务审核机制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交叉审核,*终导致税务风险归属到J集团。在J集团2023年累计接收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中,该集团共收到上游3家供货企业开具的85份异常扣税凭证,涉及金额7200余万元。因无法证实该笔业务真实性或上游供货企业状态异常,企业不仅需要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己抵扣的增值税税款,同时税务风险隐患也将影响企业自身纳税信用,从而影响企业市场准入、发票使用、贷款审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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