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首页 >> 文章案例 >> 相关文章

“营改增”对高校税务及财务管理影响

时间:2026-08-22 08:06:47 点击:23

    1、对财务管理过程中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

    高校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有效实现了将有效抵扣凭证与高校税款缴纳数额及进项税额可抵扣多少进行挂钩。针对这一背景,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会计核算相关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承担财务部分相关职责,还需强化高校对外服务人员的增值税技术及意识,以此保证在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时可以有效完成抵扣工作。在会计核算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应增设应交增值税及应交税费科目,一般纳税人的高校需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增设两个明细账户,即未交增值税和应交增值税,并分别增设会计核算科目。     

                                          

    2、对高校税负的影响

    高校纳税人主要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而言,未实施“营改增”政策前适用的税率为5%,实施后的税率为3%,税率降低40 %。由此可见,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高校所缴纳的税费有所降低;而对一般纳税人的高校而言,未实施“营改增”政策前,适用的税率为5%,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场地占用费税率为11%,技术服务费等税率为6%,税率分别增加120%和20%。由此可见,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高校而言,高校所缴纳的税费是增加的。当然,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技术服务费选择申请简易征收,简易征收的税率一般为3%,税率可降低40%,但申请简易征收后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得进行抵扣。


   电话:400-158-1318

  邮箱:706417206@qq.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加枫路28号

Copyright © 2032 上海戴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XML地图 沪ICP备20251440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