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上的区别。财务会计依据的是《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有关会计制度,企业可按上述准则和制度的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向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各方(如企业所有者、债权人、顾客、政府管理部门、公众等)提供财务报告;税务会计是以税法为依据来核算企业的收人和成本,税法往往体现了国家对国民收人再分配的方针和比重。可以看出,税务会计主要是为依法纳税服务的,其信息使用者是税务部门。由于财务会计遵循准则来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准则中规定的各种方法均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处理结果具有一定的弹性,而税务会计则按税法的要求进行处理,这就使得税务会计的内容必须与税法的要求严格保持一致。

2.核算基础的区别。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此原则*明显的结果是,会计上的收人不等于企业可支配的现金流人,会计上的费用也不意味着企业的现金流出。同样,企业当期的会计利润也不代表当期可支配的现金净资产。税务会计一般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具有以实际收到现金为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较客观和明确,既操作简便,又可防止偷税逃税。
3.构成要素及等量关系式的区别。财务会计的六大要素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其等量关系式为:资产二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二收人一费用。税务会计的要素是应税收人、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纳税额,其等量关系式为:纳税所得=应税收人一扣除费用;应纳税额二纳税所得x适用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