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离法即英美税务会计模式。该模式的典型特征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纳税事项通过税务会计另行处理,从而税务会计也独立于财务会计。英美会计模式由于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不受税法的约束,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真实,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股东、债权人和企业管理当局的决策需要。

(2)统一法即法德税务会计模式。该模式的典型特征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二为一。税法直接影响纳税人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确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因此,法德会计素有吸收导向会计”之称。法德会计模式以税收为导向,突出特点是为政府税收管理提供便利,且核算简化、成本小,但不能满足股东、债权人甚至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对世界贸易组织背景下的会计国际协调化趋势,我国会计制度变迁将充分考虑与国际惯例相协调,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也将体现两者分离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