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追求自身利益*大化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企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自身的利益取向,追求自身价值的*大化。影响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有多种,税后利润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企业增加利润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增收,二是节支。前者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虽能有所作为,但潜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后者虽也潜力有限,但代价较小、成效显著。于是,众多企业把节约开支作为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选择。节约开支可能表现为节水、节电、节约业务招待费、节约原材料消耗等等,也可以表现为节税。企业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组织、交易等事项的适当安排和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或规避纳税义务,既是市场经济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纳税人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一种本能反映和必然选择,是纳税人*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的市场行为,是合法的、无可厚非的。

(二)现行税制的差异性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税务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市场行为,在不违反税法的范围内,通过对税法规则的深刻、理解和合理运用,是可以减轻税收负担的。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既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主要手段,还兼有宏观调控职能。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差别税收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政府鼓励和提倡的经济行为,就采用小税基、低税率和较多的税收优惠,实行低税负;政府不鼓励和提倡的经济行为,就采用较大的税基、较高的税率和较少或没有税收优惠,实行中税负;政府限制的行为,就规定*大的税基、*高的税率且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课以重税。税收作为调控手段在经济实践中的运用,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这就给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减轻税收负担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众多的机会。纳税人通过对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研究、理解,为了实现税后利益的*大化,必然要选择国家鼓励或提倡的经济行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实质上是国家区别对待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的产物。
(三)税务筹划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税收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政府通过税收法规和政策形成一定的税负分布,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自然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政策目标。税收政策直接作用于市场,其政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纳税人对这一政策导向作出积极的回应。成功的税务筹划意味着纳税人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对国家税收政策意图的准确把握。如果纳税人完全没有避税意识,对税负的变化毫无反应,那么政府的税收政策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差别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务筹划对纳税方案进行择优,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道路。如果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务筹划无疑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良性的、积极的正面作用,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
(四)税务筹划有利于国家税法及税收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与变化,新事物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时或不适应之处,如覆盖面上有空白点、衔接上有间隙处、掌握上存在模糊性等等。这些税法的不完善或缺陷所在,难免会被纳税人在税务筹划时所利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纳税人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进行避税,是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整性的检验,这就为国家进一步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提供了依据。国家可以利用纳税人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中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适时地对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补充、修订和调整,从而促使国家的税收法制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促进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