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尽管作为理论问题可以继续探讨,但在我国毕竟已成为现实,再“走回头路”也很难。因此,作为会计主体和财会人员,*现实的是如何去客观认识它的影响、适应它的要求,做好自己的会计工作。

1.学习负担加重。一个企业的会计工作,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从会计凭证到财务报告,都可以和应该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规范。但企业的涉税事项在纳税申报时,则必须按照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有关税务会计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在涉税业务上只能以税务会计为准。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但要熟悉财务会计,而且要同时掌握税务会计,以免在税收上由于多交或少交造成意外损失。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需多花些精力去学习由于财务、税务分离而“人为”增加的专业内容。
2.职业分工加快。由于财务、税务会计的分离,一方面要求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上更要求加大严格执法力度,使涉税业务风险增大。由于财务、税务会计分离,以及它们都向着更加专业化方向发展,使原来包罗财务、税务于一身的“会计人”,越来越难以再胜任一身两职。这些都自然促使企业涉税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有必要成为一个独立的服务专业,以加速税务中介机构的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税务筹划等顾问咨询,为广大中小企业、个人提供日常税务咨询和纳税申报等具体涉税代理业务。在大中型企业可能分化出专职税务会计。由于大中型企业涉税事务多,涉税金额大,对企业财务影响重大,设置专职税务会计有规模效益,所以笔者赞成在涉税关系复杂且数量大的大中型企业中增设税务会计岗位。至于小型企业和一些业务较简单的中型企业,其涉税业务可以主要通过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处理。这就需要我们的税务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