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财政部门所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所有会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都应当遵循的统一标准,会计人员在进行具体的会计核算时除了自身的主观判断外,主要的会计操作都应当以此作为唯一准则团。而税务会计则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以国家税务部门所制定的税务法规作为工作指导,税务法规与会计准则对于税务会计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代会计的一个分支,税务会计的核算工作仍让要采取财务会计的核算方式,所以为了确保税务会计的有效实施,财政与税务部门必须积极沟通,加强配合,以互相服务为原则不断完善会计与税务制度,这也是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实现有机协调的基本前提。

2、减少纳税调整项目
因现阶段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间的纳税调整项过多,税务会计中的纳税调整事项核查要在会计资料中进行查找,这无疑使工作任务量更为繁重,同时也提升了增税成本,因此笔者建议可保持税收和会计的一致性,适当削减纳税调整项,从而减少税收遵从成本,缓解企业税负压力,促进企业发展,在提高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保障了企业利益,实现双赢。
3、强化会计必要信息的透明化,为税收提供信息支撑
财务会计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各个具体业务,对于针对宏观管理方面的信息披露方面还不够到位。信息受阻必然会影响税务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会计信息不仅能够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还能够通过这些信息明确与财务相关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实际中应当使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化,并构建包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共同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促进两者的有机协调,以通畅的会计信息,为税务会计工作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