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坚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性选择:简单来说,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影响作用之下,企业主体与国家主体经济关系的实现往往以税务的方式而存在。若不坚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效分离,则势必会导致企业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管理情况无法借助于有效的会计信息予以反映。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需要充分体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但这并非代表会计制度需要与现行税法体制相关规范实施相分离,这种分离所寻求的是一种建立在企业所提供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基础之上的,对于两者关系的优化与协调。与此同时,财务会计视角下核算方法的选取将直接导致税务会计核算结果呈现出相对应的变动。换句话来说,为实现对会计信息决策效用的有效提升,构建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

其次,坚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企业主体及国家主体相关决策制定的基本前提:对于我国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体制下国家主体宏观意义上的经济管理需求往往以税法方式直接展现,其所追求的是对宏观经济参与主体,即国家需求的有效满足。而对于财务会计而言,其主要是建立在现行会计制度与准则下进行核算,所追求的是对微观经济参与主体,即企业投资方需求的有效满足。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能够确保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表现良好的自主性,对会计算方法进行合理选取,一方面能够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显著提升,另一方面能够强化企业主体及国家主体相关决策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