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工作中,使用可变现净值对企业资产的转让进行核算,同时要将资产的盘盈和盘亏都计入新增设的清算所得的会计科目中,对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坏账损失,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相关专项的扣除后才能确认清算损失。

第二,重视清算过程中所得税的征收问题,在债务清偿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现象:企业资不抵债,经过协商处理后,债权人不在要求清偿债务或适当减少,所以对于这些确定不需支付的应付款应该计入经营所得进行所得税的征收;企业应该对债务进行清偿,但是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这笔未付款项就不用征收所得税。
第三,在对企业的存货进行处理时,若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则存货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在对留抵税额进行处理时,若非一般纳税人则不予退税,若企业有未缴纳的税款时,且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递减欠缴税款。
第四,企业清算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在转让土地所有权的时候会存在相关税种,被称为土地增值税,在转让房产的过程中,会按照房屋的预计价值和转让成本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款。在企业破产后,如果有其他企业收购该企业,即兼并,会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免除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但是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安置破产企业的工作人员。
